自建价发〔2019〕17号
自贡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
关于发布自贡市2009《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
清单计价定额》人工费调整系数的通知
各建设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咨询、招标代理单位,有关造价执业人员:
根据《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》(川建造价发〔2008〕453号)、《关于印发2009年〈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〉人工费调整系数公式的通知》(川建价发〔2009〕11号)及《关于明确计日工人工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》(川建价发〔2011〕17号)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,我站在充分调查了解自贡市建筑行业劳动力价格的基础上,进行综合测算确定人工费调整系数,并上报省造价总站。省造价总站以川建价发〔2019〕15号文《关于对成都市等8个市、州2009年〈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〉人工费调整的批复》批准同意。现将我市2009年《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》人工费调整系数情况公布如下,请各相关单位在建设工程计价中结合实际,贯彻执行。
序 号 |
名称 |
调整系数(%) |
计日工人工单价 (元/工日) |
备注 |
|||
普工 |
混凝土工 |
技工 |
细木工 |
|
|||
1 |
建筑、市政、园林绿化、抹灰工程、措施项目 |
139.36 |
90.00 |
125.00 |
132.00 |
|
自贡市区、荣县、富顺 |
2 |
装饰工程(抹灰工程除外) |
129.29 |
90.00 |
|
140.00 |
165.00 |
自贡市区、荣县、富顺 |
3 |
安装工程 |
133.76 |
130.00 |
自贡市区、荣县、富顺 |
注:市政工程中的给水、燃气、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、路灯工程执行安装工程相应标准。
以上人工费调整系数和计日工人工单价从2020年1月1日起与2009年《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》配套执行。2020年1月1日以前开工,但未竣工的工程,按结转工程量分段执行。人工费调整的计算基础是定额人工费,调整的人工费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(税金除外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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